我曾是欲望都市的无情猎手,拳头即力量,力量即真理,真理带来权利。我曾是白衣胜雪的少年侠客,一人一马一剑,一身转战三千里,只为一诺;我曾是踏遍青山的酒肉和尚,红尘俗世,王权富贵,转眼似云烟;我曾是俯瞰众生的天神,翻云覆雨,威加宇内,天下群雄不敢高声。曾一剑当得百万师,曾天子呼来不下船,曾流连花丛心难返,也曾挥洒千金豪气生。......我,受够了一眼望到尽头的生活。所以选择游走于无尽时空,让人生看不到尽头。
什么?再相遇,竟然是自己的顶头上两个司?更是鼎鼎有名人气男神陆宴北上面?说好要当陌路人的,可现在,这个天天缠着她不放,要她给孩子添一当妈的男人又是谁?乔默和一个只见过两次面的男人闪婚了!明明只是挂名妻,可谁来告诉她,既然只是挂名妻,现在这个男人霸王硬上弓又是什么意思?嫁入豪门,不该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吗?可为什么,饭是她做,碗是她刷,甚至连他个下的贴身衣物都要她洗!!!白天是他的贴吸逼身佣人,晚上沦为……许星舟每一小说处都是薄闻所喜欢且痴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