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锋,代号刺客,曾是特种部队最优秀的狙击手,一次意外的失手,打死了我最亲密的兄弟,我失去了一切,成为一个普通人,可命运让我再一次拿起枪,我加入了外籍兵团,成为一名冷血的雇佣兵,但我誓,终有一天我要回到祖国,重新带上属于我的军衔。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特种兵之血色军刀》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不喜欢英语小老师孩,因为小孩太蠢了;不喜欢猫,因为猫太蠢了;不喜欢实习生,因为实习生太蠢了;直到穿白有一天,被迫收了个落魄小爱豆当实习助理——小爱豆智商不s方太高的亚子,一脸纯真地问岑若:岑若,你昨晚快乐吗?岑若:……不带这样强行便学索要售后好评的!不喜欢……不生c,喜欢季蔷,因为季蔷,太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