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
却发现回复最多的层主马甲居然是小弟我尧哥最帅!!!签名一张五十,近照一张两百,机会不多,先到先得~没想到养了三年,竟养了个白眼狼......尧哥,你说十羞羞七岁喜欢古代玄医传人穿越八零年代成了人见人嫌的小寡妇这还不是最糟糕的,看着面前的瞎婆婆,瘫公公,还有年色漫幼的小叔子,以及周围时不时冒出来的极品,贝思甜继续磨练自己医术的同时,不忘开挂虐渣某兵哥哥搂着媳妇,“关灯,该去造娃了”兔子建了一个书友群,欢迎大家来敲门,561925087宇文成带着退婚的念头来到日本,转眼却成了小未婚妻的贴身保镖,由此展开了一段惊险刺激的神奇之旅。